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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2020淄博百日餐饮消费惠民活动” 参与企业开始选拔

齐点淄博 2020-04-27 08:32:29 阅读量:

2020-04-27 0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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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2020淄博百日餐饮消费惠民活动”

参与企业开始选拔!

       为增加活动的普惠性和丰富性,让更多企业加入到活动中来,市民享受到更多美味,日前,市商务局下发通知,“2020淄博百日餐饮消费惠民活动”第二批参与企业开始选拔。

       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区县推荐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与“2020淄博百日餐饮消费惠民活动”,推荐名单由市商务局公示后确定。在淄博市注册,且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正常堂食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除外)均可申请参与“2020淄博百日餐饮消费惠民活动”。各区县对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推荐申请企业名单。

        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和“准四上”餐饮住宿企业;淄博市夜间经济试点街区(集聚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获得“老字号”“非遗”等品牌的餐饮经营单位优先进行推荐:

       各区县指导定点餐饮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2020淄博百日餐饮消费惠民活动定点单位”标识和银联制定的有关标识。

       消费者持消费券到张贴“定点标识”的餐饮经营单位消费,餐饮经营单位按银联规定对消费金额进行抵扣。

       定点餐饮经营单位要积极推广“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分餐模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和服务,定点单位不得拒收消费券。

       活动期间,定点餐饮经营单位如发生食品安全、消防事故、疫情防控不到位或有关部门监测到经营出现异常的,市商务局及时将其调整出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会同山东省银联追缴补贴金额。

       定点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促销方案,进一步扩大消费效果、让利于民,严禁套现、擅自提价等问题的发生。第二批餐饮企业报名截止到5月6日。


各区县报名电话

张店:2862988

淄川:2921665

周村:6195136

博山:4182268

临淄:7210377

桓台:8180165

高青:6967601

沂源:3242750

高新区:3582819

经开区:70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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