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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一男子“拉车门”盗窃换来法律制裁

齐点淄博 2022-06-06 19:21:39 阅读量:

2022-06-06 19:21:39

5月7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般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先生报警称:其放在车内的一条香烟被盗了,损失价值500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会同分局打侵财专业队同步上案。经详细了解,刘先生称自己晚上将车辆停放在了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发现放在车上的一条香烟不见了,但奇怪的是车门、车窗玻璃却并没有被损坏的痕迹。

民警立刻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并通过录像回看发现,凌晨2时许有一名男子步行进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并挨个“拉车门”,随着人们的防盗意识增强,该男子显然“收获不大”,但还是找到了“漏网之鱼”。男子在发现刘先生的车辆未上锁后,便迅速将车内的一条香烟盗走。根据男子的体貌特征及逃跑路线,民警很快锁定了男子的身份信息,并于当日下午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嫌疑人张某称自己喝了酒就想抽烟,但又想起自己这几天手头紧,就想不劳而获偷烟抽。当时正好在某新建小区附近,就想去地下停车场“碰运气”,并挨个拉车门,没想到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还是偷到了一条香烟,却不成想这么快就被民警找上了门。

目前,被盗的香烟已被追回并且返还给了刘先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马虎”司机做不得,安全防范要记牢。停车关窗、落锁是最基本的防范常识,一定要落锁后检查一遍,不能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从而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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