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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三强化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齐点淄博 2020-11-09 11:33:08 阅读量:

2020-11-09 11:33:08

  秋冬季是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如何汲取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住建领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市住建局“三强化”抓好住建领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水平,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01

强化主体责任

  要求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其他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消防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经费;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会审交底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将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消防设计内容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各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02

强化保障措施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在建工程宜利用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配置临时消防水源,合理配置灭火器材,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消防供水要求。施工现场搭设的宿舍、办公用房、厨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装配式临时设施应分开设置,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构件,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体的燃烧性能等级也必须为A级。脚手架工程、高空作业场所的安全密目网、安全平网,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阻燃性能的安全网。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易燃可燃施工材料和危险物品必须按照规定集中规范堆放并设置标志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危险物品和建筑垃圾以及障碍物,保持有序、规范、整洁、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03

强化督查检查

  11月份是我省第10个法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月,各区县住建部门、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普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等要求,对辖区项目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项目参建主体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对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严重、问题突出和整改不力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诚信扣分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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