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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淄博重点社区全覆盖!

齐点淄博 2021-01-12 10:43:26 阅读量:

2021-01-12 10:43:26

1月5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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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加快平安淄博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50号)、《山东省应急管理三年规划(2019-2021年)》(鲁政办字〔2019〕142号)和全省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和火灾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关要求,立足灾害事故特点,积极适应“全灾种”,构建“大应急”,实施“大救援”,确保“大安全”,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处置救援能力。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动平安淄博建设,以解决基层消防站少、覆盖不到位、老旧小区进入难等应急救援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目的,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应急救援装备,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的作战目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基本原则。以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提升基层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的相关要求、标准为抓手,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应配尽配、适量实用”“按标装备、快速效能”的原则,构建智能化、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应急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建设安排
总体上,采取三种模式,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破拆、防护、通讯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增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提升应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建设模式
1.政府建设模式。由区县政府投资建设。
2.“政府+市场”建设模式。实行政府补助为辅、物业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为主。
3.市场自主建设模式。实行“自我建设、自我保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设应急救援站和配备相应的管理运行人员,切实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二)建设时限
2021年,各区县在重点社区建成一级应急救援站1处、二级应急救援站2处、三级应急救援站5处。同时,各区县全面开展工作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2年,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全面铺开。到2023年底,实现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达、五分钟开展施救”,确保在最佳时间内完成救援或有效控制火情、险情,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确保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建设标准
1. 配备要求。参照有关规范,应急救援站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一级应急救援站。
(2)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二级应急救援站。
(3)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重点社区应当建立三级应急救援站。

2. 设置标准。要科学规划布局应急救援站,有效整合资源,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又要合理布局,防止有效服务半径过大。装备配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本单位本区域内一般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有限空间救援等应急救援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统筹考虑老年人需要,鼓励有条件的站配置“一键呼叫”应急救援、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包等医疗救援设备装备。要统筹安排民兵装备建设与应急救援站装备配备工作,杜绝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和“智慧消防”建设要求,应急救援站应当具备智能调度、视频传输、平台管理、联防联控的功能。

3.人员配备。以社区、物业为主体,镇(街道)统筹协调为辅助,配备专(兼)职人员。原则上,一级站不少于10人,二级站不少于6人,三级站不少于4人。要科学设岗,合理分工,强化训练,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平时能宣传,战时能应急”,确保应急救援站有效运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将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保障,成立工作专班,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单位、领域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救援站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区县两级要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调度,加强情况通报。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力争通过三年行动,打造应急救援新模式,加快建设平安淄博,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及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政策激励,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并制定激励、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应急救援站建设。市里将应急救援站建设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各区县建设情况适当给予资金或装备奖补。要将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社区建设等社会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齐抓共进,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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