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公布!淄博这片区域房屋要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鲁泰大道快速路建设项目中鲁泰大道金晶大道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二)项情形,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现将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鲁泰大道以北、淄博华南置业有限公司以南、金晶大道以西、南营社区跨港通项目以东淄博恒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详见附件。
二、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21】1号)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买卖、交换、赠与、分割、析产、抵押;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
(五)其他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鲁泰大道快速路建设项目中鲁泰大道金晶大道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置图
来源: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编辑:张曰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