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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老人的请注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布了!

齐点淄博 2022-05-09 17:47:00 阅读量:

2022-05-09 17:47:00

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广泛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淄博市及各区县相关线索举报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线索明确;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扫码登录淄博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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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扫码登录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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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报电话
淄博市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3181335
张店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2862279
淄川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5170992
博山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4166080
周村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6190080
临淄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7221219
桓台县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2138606
高青县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6967096
沂源县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3259715
高新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3147673
经开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7870063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专项办举报电话:

0533—6030036


(四)举报邮箱:
zbdjzzylzp@163.com。

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切实筑牢识骗防骗心理防线,踊跃举报涉老诈骗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淄博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来源:淄博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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