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近几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装修住宅的份额越来越大,但全装修住宅在设计、开发、施工、销售、质量、验收、交付等环节存在管理缺位,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印发了《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与废止的原实施意见相比,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是取消了强制推广的范围,重点是强化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二是明确了全装修住宅要进行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一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三是增加了奖励措施,规定实施住宅全装修的项目,在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时,资金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四是增设了业主开放日,邀请购房者提前介入,对房屋质量进行查验,及时整改查验出的质量问题,最大限度保障业主权益,减少投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加强我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暂行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