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明年起,淄博体育中考要有变化!
8.推进体育赛事改革。实施市运会等青少年体育赛事改革,以省运会竞赛规程和参赛办法为遵循,优化完善项目设置、组别划分、金牌设置、年龄结构,发挥竞赛杠杆最大效能作用。构建市、区县、学校、班级常态化校园竞赛体系,提升青少年赛事竞赛质量和办赛水平。 9.规范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认证。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教育部门对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认证制度,建立统一评定申报机制,规范申报程序,逐步完善信息平台公示和查询功能。 10.加强运动风险防控。完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一赛四案”等风险防控制度和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校方责任保险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科学训练培训,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11.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教育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遴选和创建,逐步优化项目结构,提高建设水平。至2025年,建设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00所。组织优秀运动员进校园,开展励志教育与项目体验,为校园文化建设增添积极元素。 12.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建立健全优秀体育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积极争创省级优秀体育人才集中培养试点。构建主体多元、途径多条、纵向畅通、横向协同的青少年体育优秀人才培养网络,共建各类高水平运动队,畅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渠道。 13.夯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扶持政策,建成一批“市级青少年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充实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选派专业教练员与学校体育教师组建复合型教练员团队,提高学校竞技水平。 14.推动市县级体校高质量发展。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搬迁新址,坚持“奥运争光”计划,遵循“夺标育人”办学理念,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打造全国知名的一流市级体校。深化市县级体校改革,制定面向全域选材政策,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完善“1+N”办学模式。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 15.强化提升运动员综合素质。加强运动员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不断丰富和创新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强化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和作风的锤炼。加强反兴奋剂知识和理念教育,提高运动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体校与普通学校深度融合,保障运动员文化学习。 18.强化体教融合大数据管理。建立淄博市体教融合大数据管理平台,强化宣传展示、学习交流、搜索查询、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工作预警等基本功能,涵盖体教融合所有业务,以数字、数据、图表等形式实现对全市体教融合工作的信息化承载。 19.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坚持体育场馆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新规划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教学区域应按相对分隔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20.提高体育场馆利用率。依托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在各区县至少建设一个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市级示范性青少年校(课)外体育活动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中小学或周边地区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薄弱学校共用共享。 21.提升体育师资能力。加大对全市各级各类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专业性强的各种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人才队伍。 22.落实体育师资待遇。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把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结果、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基本功比赛成绩视同体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体育在全市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 23.拓展体育特长生发展空间。完善体育特长生升学保障政策,拓宽升学通道。支持驻淄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增加招生项目,扩大招生人数,为运动员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24.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须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优先招录任职资格培训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辅导和青少年体育训练。支持普通中小学校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任职资格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可进入学校担任相应岗位。 25.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作用。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完善公益服务保障评价机制,引导参与青少年公益体育服务。积极吸收体育专业高学历人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切实提高青少年健身指导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体教融合工作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积极协调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税务、市场监管、共青团等部门关心支持体教融合工作,保证体教融合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运转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体教融合工作的开展。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切实抓细抓实,真正抓出成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支持体教融合相关工作,保障体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经费需求。落实体育教师、教练员大赛奖励、训练、服装补贴等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三)强化考核督查。市体育、教育部门联合设立体教融合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体教融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加大对区县和学校校长工作成效的考核力度。定期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青少年体育标准保障执行情况、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立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