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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人!淄博这些好单位招聘,要求和待遇都公布了

齐点淄博 2020-09-26 14:21:07 阅读量:

2020-09-26 1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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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9月23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关于选聘

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20号)和《关于推动周村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吸引全社会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开发区干部人才队伍竞争力,为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聘范围
周村经济开发区,周村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在职在编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
三、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1.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综合服务部、组织人事部、产业发展促进部、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主管各1名,共计6人
2.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副职:综合服务部副主管1名、组织人事部副主管1名、产业发展促进部副主管2名、规划建设部副主管1名、财政金融部副主管1名、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副主管2名,共计8人
3.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综合服务部2名、组织人事部1名、产业发展促进部3名、规划建设部1名、财政金融部2名、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2名,共计11人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聘人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省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政策,有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选聘人员年龄一般为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任职条件根据情况适当放宽。
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现任副科级干部满2年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23日)。
管委会内设机构副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科员满3年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23日)。
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岗位职责及人选要求
综合服务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政策研究、法制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组织人事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群团建设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水平。
产业发展促进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企业服务等相关业务,了解经贸、科技创新、经济统计、双招双引等政策法规。
规划建设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建设、工程建设工作,了解规划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程建设等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财政金融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财政相关业务、国资监管、金融、投融资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安全生产监督和生态环境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了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步骤
1.发布公告。发布选聘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2.部署动员。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及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
3.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选聘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资格审查。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5.综合比选。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提出意向人选。
6.个别面谈。与意向人选进行逐一面谈,考察竞聘者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随机应变、口头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竞聘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7.组织考察。根据面谈情况和选聘人员资格条件,由区委成立考察组对有关人选进行考察。
8.体检。体检一般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9.研究任职。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内设机构正副职拟聘用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选由开发区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0.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工作人员不明确行政级别。开发区内设机构正职按区管正科级掌握,内设机构副职按区管副科级掌握。
2.开发区现有在编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参加管委会岗位竞聘和竞聘不成功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交流到开发区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开发区聘任制人员交流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根据公务员调任等政策规定办理,原则上按照开发区聘任的岗位职务交流。对保留档案身份人员,聘任岗位相当于或低于原档案职务层次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档案职务层次交流。需要统筹安排的人员及参与选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实行岗位聘任制,一个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岗位选聘。对于第一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解聘,也可依据具体情况提前解聘。对于落聘人员和聘任期满要求离任的正式在编人员,由组织、人社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安排。
4.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通过设置不同的考核系数,进一步明确部门业绩与个人业绩在薪酬上的权重关系,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开发区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薪酬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备案后实施。
请各单位按照公告精神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报名工作,于2020年9月27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连同电子版)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常委楼310室)。
联系电话:6195276        
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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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9月23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0年淄博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县级行业(产业)等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力量,根据《省总工会 省民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现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核定编制之外、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1980年09月至2002年09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软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被聘为我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用工单位的一个岗位计划。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6日(3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10月11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工会相关知识、综合写作。
2.面试
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淄博工会网和爱工惠平台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或平台公告。
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等个人应承担费用),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淄博工会网(www.zbgh.org.cn)和爱工惠平台(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工惠”下载APP)公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淄博工会网和爱工惠平台,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及主管单位无关。
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专业要求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及地址见附件1。 

淄博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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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0年淄博桓台县事业单位

“名校人才特招”招聘81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桓台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范围、条件及组织形式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3)。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桓台县“名校人才特招”综合类面向2018届、2019届、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育类面向2019届、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届高校毕业生。


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指定电子邮箱(具体见附件1)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09:00-2020年10月30日16:00

公示和聘用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8182713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8268045
淄博市第九人民医院(桓台县人民医院)
0533-8228108
桓台县妇幼保健院 0533-8526109
桓台县中医院 0533-8263005
监督电话:桓台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0533-8229105
公告网址:桓台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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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9月24日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关于选聘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淄发〔2019〕20号)和《高青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吸引全社会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开发区,优化开发区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开发区干部人才队伍竞争力,为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聘范围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


三、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1.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

2. 高青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正职:综合部、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部长各1名,共计6人

3. 高青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副职:综合部、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财政审计部副部长各1名,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各2名,共计8人

4. 高青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综合部4名,经济发展部4名,投资促进部2名,财政审计部3名,规划建设部2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6名,共21人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聘人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科技创新、项目推进等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相应职位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30日。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部长人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上干部,或现任副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满2年以上干部。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副部长人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上干部,或任一级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的人员。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试用期满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

目前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参与选聘的,年龄、学历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受过纪律处分尚且在影响期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一级岗位,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岗位要求

管委会副主任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方面的政策,具有与规划建设、双招双引、园区运营管理等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了解金融、宏观经济、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沟通协调和组织策划能力强。

综合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督查、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信访投诉等工作,或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群团建设、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经济发展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项目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具有经贸、科  技创新、经济统计、项目管理、企业服务等工作经验,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投资促进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双招双引、园区运营管理,了解商务、金融、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情况,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等能力。

财政审计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财政相关业务、国资监管、金融、投资促进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规划建设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规划及工程建设工作,了解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了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四、选聘程序

1. 发布公告。发布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2. 组织报名。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高青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并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领导干部个人向开发区推荐干部,实行署名推荐和书面纪实制度。

3. 资格审查。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4. 综合比选。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个人履历、任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按一定比例择优提出意向人选。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 个别面谈。与意向人选进行逐一面谈,考察应聘者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随机应变、口头表达、实际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聘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6. 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比选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解。

7. 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8. 研究聘用。根据组织考察及体检情况,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部长、副部长拟聘用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由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后,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 按照“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原则,鼓励开发区现有在编在职人员报名参与选聘。所有参与选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

2. 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选聘成功的干部签订聘任合同,一个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岗位选聘,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新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试用期计入任期。开发区现有在职干部不参加岗位选聘或选聘不成功的,由县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统筹安排。

3.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聘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4.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开发区薪酬总额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辐射带动作用、全省评价位次、市县综合考核评价等因素挂钩。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原则制定。

5. 选聘事宜如有变动,由高青县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报名工作,报名从2020年9月24日至27日共4天时间。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17: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有关材料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送材料包括《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选聘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电子版(《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选聘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命名为“姓名+选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电子邮箱:gqzzbganbuke1@zb.shandong.cn

报名地址:县委楼一楼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6967085

咨询、报名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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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9月22日
高青县政府网站发布
2020年高青县公开招聘
监委看护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高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委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9人,执行监委留置看护任务;无看护任务时参加县公安局值班备勤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份要求:退役军人、男性。
(三)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协勤人员因熟悉业务,符合上述条件报考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传染疾病,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视力不低于4.6。
(六)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及警务工作秘密,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监管看护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应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中专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完整的《高青县监委看护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范围,达不到1:2时,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与政审

1.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的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政审工作由高青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

4.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工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考核挂钩,月平均工资为基本工资1550+特殊岗位补贴16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特殊岗位补贴以绩效工资形式,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发放,不平均发放。

3.被聘用人员自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享受劳务派遣至公安局协警人员同等待遇(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咨询电话:高青县公安局0533-2135112

监督电话:高青县公安局监督室0533-2136665


高青县公安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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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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