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淄博这些学校变更、改名、收费标准!
马上就要开学啦
神兽归笼
淄博有些学校
却悄悄发生了变化
01. 『淄川区』
8月27日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关于部分学校办学类型及名称变更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学校布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部分学校办学类型及名称变更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设立
淄博市淄川区紫御城幼儿园。
二、变更
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办学类型变更为九年一贯制;
淄博市淄川区朱家爱心幼儿园名称变更为淄博市淄川区金泽幼儿园;
淄川区罗村镇道口学校附属幼儿园名称变更为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道口幼儿园;
淄博市淄川区黑旺镇中心幼儿园名称变更为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黑旺中心幼儿园。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7日
02.『淄博瀚文学校』
近日,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
关于明确淄博瀚文学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淄博瀚文学校:你校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按照政府管理价格程序规定,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18号)、《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收费标准1.学费:12000元/每生·学年2.住宿费:2000元/每生·学年以上标准为实际可以收取的最高标准。以上收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
二、做好收费公示学校应严格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生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对新招生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
三、落实退费政策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四、自觉接受监督学校应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发展改革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监管。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年审时,须提供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文件。发展改革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收费水平进行动态监测或开展办学成本调查时,学校应积极配合做好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办学及账务资料。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48号)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你校为新开办学校,本标准为试行收费标准。本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届时,请于6个月前,按程序向发展改革和教育主管部门重新申报。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