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小学生这项测试12月上旬完成!
今天
淄博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视力监测及数据上报等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学校
12月上旬前
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成绩上传工作
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视力监测 及数据上报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视力监测及数据上报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和《关于做好2021 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视力监测及学校体育工作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教体处函〔2021〕41 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视力监测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坚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通过定期对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健康大数据库,完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的闭环管理体系,将有助于市、区县、学校综合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近视防控形势,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和近视综合防控方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各区县、学校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 二、明确监测范围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视力监测及数据上报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学生,统一采用“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上报。 三、严格监测程序 (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上报程序 1.组织测试。12月上旬前,各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所确定的测试项目按程序认真组织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2.成绩上传。测试结束后,各学校于12月15日前完成成绩上传工作。上传时,学生基本信息应保持与学籍信息一致。普通高中学校需首先清除“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通过省学籍系统下载“体测专用”模板导入青少年健康管理系统,再进行数据上报。非普通高中学校直接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下载模板后上报数据即可。 3.成绩反馈。各学校对上报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并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少年健康服务平台”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体测成绩和视力监测成绩,成绩反馈率达到100%后,方可提交数据审核申请。其中,自初中2021级新生开始,平台上传数据须与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中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保持一致。 4.数据审核。 12月18日前,由各区县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及所属高中上报的测试数据进行初审,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负责对市属高中上报数据初审;12月20日前,由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对全市所有上报数据进行复审,复审无误且经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确认后,提交省级审核。审核过程中对数据真实性存疑的,及时启动抽查复核程序,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更正后上报。 5.年度报告及报表数据采集、抽查复核及上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要求,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总结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编制和公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逐级上报。 2022年1月8日前,各学校需采集并完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报送。2022年1月15日前,各区县汇总辖区内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上报。2022年1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上报情况,通过抽查复核等手段组织对各区县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体质健康、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复评。复评结束后,形成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上报。 (二)学生视力监测及上报程序 1.规范视力监测。各学校按照《淄博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严格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其中,春季、秋季各至少组织1次包含屈光度筛查在内的视力监测,测试视力项目分为: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屈光球镜S、左/右眼屈光柱镜C、左/右屈光轴位A。 2.监测数据上传。视力监测数据于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通过“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分别报送一次,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报送时间要求一致。报送时,应报送含屈光度筛查项目的视力监测数据。数据上报时,左/右裸眼视力录入范围为3.0—5.3之间,如裸眼视力低于3.0以“0”代替。左/右眼屈光:球镜、柱镜、轴位均为必测项目,需使用专业视力验光仪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单录入。 3.监测数据反馈。反馈办法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反馈办法。 4.数据审核。12月15日前,由区县对所属学校上报的视力监测数据进行审核,由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对市属高中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全市各学校视力监测数据初审结束后,12月20日前,由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对全市所有学校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无误经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确认后,提交省级审核。 四、落实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体育、卫生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体质健康监测和视力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部门、人员职责,制定详实的监测、反馈、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方案。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和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要对照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 (二)提高监测质量。各区县、学校要提高监测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自动化、信息化设备和器材;要加大培训力度,将监测、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校医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及时组织专业培训;要把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视力监测工作记入教师工作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学校要把真实性作为监测工作和数据上报的前提,采取有效措施对学校测试、数据上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数据上报及时率及准确率均达到100%。对上报数据不及时、数据错误或虚假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结果运用。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作为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区县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视力监测结果的大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作为对教师评价考核、学校办学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依据大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对学生体质健康视力监测的精准指导。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