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特色高中要来了!
刚刚
淄博市教育局等4部门
联合发布
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局属各学校,驻淄各高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字〔2021〕6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破解普通高中“同质化”“分层化”发展难题,满足学生个性成长需求,深化高中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多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
(二)主要目标
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推动全市普通高中以学科基地建设为突破口,组建教科研团队,培育优势学科,改革育人方式,提高育人质量,形成鲜明办学风格。到2025年,全市争取建设10至15所涵盖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省级特色高中,建设一批覆盖国家课程的特色学科基地,构建贯通招生、培养、评价、管理等环节的体制机制,带动全市普通高中转变育人方式,逐步实现全市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以规范办学为前提。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规范办学,科学育人。
(二)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围绕培育特色学科,建设课程基地,系统构建课程、教学、评价、管理体系,培养学生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坚持学校特色办学与学生个性化成长相统一,将学校特色发展成果覆盖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四)以辐射引领为导向。兼顾不同基础学校发展需求,探索学校多样特色发展路径。注重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强化教科研支撑,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
三、建设任务
(一)打造课程基地。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和学校特色建设规划,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学科基地,力争创建1个及以上省级学科基地。打造不少于2个与学校特色规划相关的学科课程群或资源库,发展特色学生社团,建立实践基地,完善课程实施、质量监测、教学管理、学生评价等配套制度,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全链条人才培养模式,打造省、市学科教学高地。
(二)培养特色教师。围绕特色学科实施,加大相应学科教师培养和引进力度,组建专家教学和研究团队,发挥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淄博名师等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学科人才引进,吸引、集聚一批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以特色学科课程研究为中心,以课程体系建设为基础,支撑特色学校发展和学科基地建设,承担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任务。市级教研部门要加强不同区县特色教师的选拔、认定、培训、指导、管理、考核。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专业人员开设特色课程。
(三)改革教学模式。制定特色学科课程实施规划,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体验式课堂教学。加强知识内在关联,注重加强课题研究、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推行项目式、探究式学习,提升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健全培养体系。围绕办学特色,探索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完善学生学分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特色鲜明的选课走班管理模式。加强招生宣传,完善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初高中联合培养机制,支持建有学科基地的学校探索学科特色自主招生方案,明确特色学科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或平时成绩中的要求。统筹校内外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特色社团,拓宽实践渠道,丰富特色实践活动。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选科与个人志向、兴趣相契合。加强与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育人、课题研究等,强化教科研支撑,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
(五)示范引领带动。发挥学科基地引领带动作用,注重特色学科教学方式、教研模式及成果推广应用,协同带动区域内其他学校经常性开展特色学科示范教学、师资培养、联合教研、联合育人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范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建设程序
(一)学校规划。高中学校立足办学实际制定特色高中建设方案,确定特色发展方向,培育特色学科。条件成熟的向市教育局提出建设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
(二)专家跟进。市教育局统筹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特级教师、高等学校和基础教育研究院等专家资源,组建专家团队,对特色高中建设和学科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改进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市级认定。市教育局指导学校完善特色建设方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认定市级特色高中,同步规划建设学科基地。特色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周期复评,有效期3年。
(四)省级评选。市教育局根据特色高中及相应学科基地建设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特色高中和省级学科基地评选。
五、健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特色高中建设,将其作为转变高中育人方式的重要抓手,制定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组建专家教研团队,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区域内特色高中建设推进整体规划,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创新育人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各普通高中学校在严格控制学科特色自主招生比例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设定招生标准,切实发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用。进一步密切高中学校与高校联系,及时对接综合评价招生中列入高校考核(测试)范围招生专业特点、所需相关学科知识和相关活动成果。将积极争取本科高等学校支持特色高中建设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考核事项。探索创新特色高中与初中学校及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模式。高中学校要积极争取本科高等学校参与高中特色课程、项目式学习课程开发。
(三)加大条件保障。积极推进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加大对普通高中特色学科教室、实验室及教学设施配备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积极支持高中改革发展或特色学校建设。在分配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奖补资金时对特色高中和学科基地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经省市评估认定的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按照不超过现行基础30%的比例适当上浮。支持新增学费主要用于特色课程开发、特色活动开展、办学条件改善等。人社部门要积极支持特色高中创建,并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师资配备的统筹力度,通过“存量调配”和“增量倾斜”,配足配强与学校特色匹配的师资力量,支持具备条件的特色高中承担区域教师培训、研修等任务。结合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学校教师激励需求、资金保障等因素,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搞活内部分配,激发学校内生活力。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办法,重点监测特色高中育人水平提升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依据评价办法将特色高中建设情况作为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内容。
附件:市级特色高中建设基本条件.doc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