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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新发布:这类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齐点淄博 2021-11-29 16:15:49 阅读量:

2021-11-29 16:15:49

近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

《致山东省2021年冬季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信中指出,

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

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1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将于12月10日至14日进行。为保证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公平、顺利,请认真阅读并做好以下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1年12月3日至8日每天9:00至17:00,12月9日至14日每天7:00至20: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可凭借考籍号、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登录;若遗忘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可按界面提示找回;登录密码也可通过学校或县区招办重置。


二、防疫须知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按以下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12月8日早8点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校生可根据生源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进行核酸检测。


(二)所有考生须在首场考试前14天即开始进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山东省2021年冬季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并上交。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并确需参加考试的,考前请主动联系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按要求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考生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考生和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首场考试还需提供《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我省教育考试规定“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不能通过查看手机内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二)考生要接受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建议考生在考前熟悉和掌握去往考点的路线、时间,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为入场预留充足时间,以免耽误考试,考试开始后即禁止考生入场。外语科目考前10分钟进行听力试音,考生应于考前10分钟入场完毕。


(三)除口罩、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各类非必需物品(包括手机、手表、书包等)一律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前往考点。


(四)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所有送考、陪考的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考点。为了大家的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请送考家长不在考点门前逗留、聚集。


四、诚信考试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考试期间,严禁将手机、照相机等带入考点,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


(三)本次考试期间,有关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好成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26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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