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行区域、道路公布!淄博发布最新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好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打造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市公安局重新修订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6日17: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发送至:zbjjjgk@163.com。
2.信函方式寄:淄博市柳泉路7号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院107。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 大众网淄博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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