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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工伤职工待遇津贴本月开始有变化 ​

齐点淄博 2020-09-25 10:36:17 阅读量:

2020-09-25 10:36:17

记者从淄博人社局了解到,对于自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取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待遇,我市将按时调整到位




生活护理费也有所调整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科副科长 马凯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每月调整至3157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每月调整到2525.6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每个月调整到1894.2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2019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活护理费将按照淄博市标准计发,待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者超过淄博市2019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后,在执行全省统一的生活护理标准。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科副科长 马凯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 其中孤儿或者孤寡老人在这个基础上每个人每月再增加18元


调整资金也将按照原发放渠道发放至个人账户,淄博市工伤职工的三项定期待遇将于9月30号调整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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