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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新规定就要实施~看看对你有没有影响

齐点淄博 2020-12-22 08:57:26 阅读量:

2020-12-22 08:57:26

按照现在实行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相关规定,无论纳税人全年累计的收入是否超过6万元,都需要按月预扣预缴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而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新规定就要实施了。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1年累积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比如说您满足政策条件,并在2021年前7个月累积收入没有超过6万元,则前7个月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8月份时,您的累计收入超过了6万元,则8月及以后的月份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都是有哪些人员符合这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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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区税务局税政二科 唐建磊

主要适用于两类纳税人 一类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 各月均在同一单位 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另一类是按照累计预扣法 预扣预缴劳务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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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讲到的两类人员还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您在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并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其次您的上一纳税年度累计工资薪金收入不能超过6万元,其中也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最后还要注意,从新的纳税年度自1月起,您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便可按照简便优化后的方法预扣缴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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