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3号,禁行区域包括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淄博经开区,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的这个区域,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次禁行的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