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告诉帮忙记者,2018年下半年,他从美力城三期购买了一套新房子,这终于等到要交房了,却被告知要多交一笔钱。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房屋面积是126.91(平米),可交房的时候,却多出了5.16平米,这样得多交五万多块钱,这让李先生有点接受不了,李先生说,因为这事儿,他曾多次找过房子的出卖方山东思帝德置业有限公司,可是对方表示,如果不缴纳这笔差价,将会直接影响他交房。
对于李先生的这件事情,律师又是怎样看的呢?
《新生活》栏目律师团 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明卿
对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都是格式性合同,对于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开发商有义务对购房者进行提醒和说明,但最终还是要靠购房者自己的法律意识来避免风险。一旦签字之后,作为双方都要接受这个合同条款的约束,如果考虑到慎重的话也可以请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帮忙审查合同,对于仓促签订合同一定要避免。
邹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内的条款,对于其中自己不认可的条款,一定要要求对方进行修改之后再签字,避免出现签订合同后再后悔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