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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

齐点淄博 2021-08-04 10:12:34 阅读量:

2021-08-04 10:12:34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近日,淄博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自2021年7月1号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每人每月提高13元。

记者了解到,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涨幅列全省最高,更好保障了参保老年居民的生活,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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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而且这次上调,惠及我市64.48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本月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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