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吉祥物之一冰墩墩以又萌又酷的造型,深受无数人的喜爱,一时间,市面上的冰墩墩,变得一墩难求。买不到冰墩墩,却又想要拥有冰墩墩,于是,在网友的奇思妙想下,各种版本的冰墩墩就出现了。桓台一位市民也对冰墩墩爱不释手,于是她利用自己的面塑技艺制作出了豆沙馅儿的“饽墩墩”,并通过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售卖,引起了不少人围观。殊不知,她已经涉嫌侵权。
目前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这家店主进行了立案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当事人未经冬奥会许可就将冰墩墩用于商业活动的话,就涉嫌侵权,会受到相应处罚。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冰墩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喜爱冰墩墩是好事儿,但法律意识,我们一定要具备。
《新生活》栏目律师团 北京市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明亮
自制的冰墩墩只用于自娱自乐,或自己使用的话,这样是不构成侵权的,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有些人认为只要不将自制的冰墩墩用于收费项目,就不构成侵权,这个观点是严重错误的,如果利用冰墩墩的形象开发成表情包,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或者是利用冰墩墩的形象用于商业行为的话,就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