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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办理!涉及淄博这些车辆!

2025-02-10 15:06:57 阅读量:

2025-02-10 15:06:57

2月7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发布公告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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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车管


编辑:李冠群

一级审核:张君

二级审核:王璇

三级审核: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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