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批复!事关中心城区南部城区

2025-02-26 19:41:00 阅读量:

2025-02-26 19:41:00

2月24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淄博市中心城区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N-02社区ZD15-05、06、16街坊

部分地块规划修改》

批后公布

《淄博市中心城区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02社区ZD15-05、06、16街坊部分地块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规划修改》)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5年1月23日批复(淄政字〔2025〕17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修改简介

1、规划修改范围

规划修改范围包含两个片区,片区1位于世纪路以东、嘉亿南路以南、规划六路以西、海岱大道以北用地面积约为31.58公顷;片区2位于西五路以东、南部排洪沟以南、西四路以西、复兴路以北用地面积约为3.01公顷;两个片区总面积约为34.59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幼儿园用地,并重新进行了地块划分。

(2)技术指标:修改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ZD15-16-08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ZD15-05-16地块、ZD15-05-19地块、ZD15-16-02地块、ZD15-16-15地块、ZD15-16-16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ZD15-06-06地块因形状狭长,不利于住宅布局,通过方案测算,确定容积率不大于1.7,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下限要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的要求。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控规修改后增加1个五分钟生活圈,增配商场、菜市场或生鲜超市等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幼儿园(9班)、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便利店(菜店、日杂等)、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等居住街坊设施。各类设施配建标准满足现行各类规范、文件要求。

(4)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控规修改区域城市道路均已敷设完善的市政管辖,能满足该区域需求。规划修改后居住用地内配置给水泵房、变配电室、换热站、燃气调压柜等为地块服务的市政站点。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落实了西五路污水泵站。

(5)道路交通:本次不进行城市道路的修改。场地内进出口设置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4.2.17条和《淄博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停车位的设置要符合《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及淄博市相关规定,还应符合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所有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和《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均应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6)生态和环境保护: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现状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人须在土地征收、收回、供应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信息上传。

(7)控规修改区域为经开区新城样板区,该片区建设要突出淄博特色,充分考虑淄博齐文化、陶琉文化的底蕴,充分彰显城市人文气息和时尚活力;将全域公园城市理念贯穿其中,塑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要重点考虑建筑的空间形态、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注重沿世纪路、海岱大道、西五路等城市主干路的景观界面,打造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片区风貌。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三、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7870192;

规划管理科 3159216;规划监督科3189210


四、附图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李冠群

一级审核:张君

二级审核:王璇

三级审核:许珊珊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