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幼儿园招生!淄博3地最新发布
2025年淄川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保障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淄川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保障政策类人员子女入园。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子女(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就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扩大招生范围。
3.推行“幼随长”入园原则。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4.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
二、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
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规模及前期摸底调研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园招生简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镇(开发区)幼儿园
各镇(开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在驻地中心校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简章须经中心校审核,向社会发布后组织实施。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6月22日前,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
(二)6月27日前,各幼儿园根据招生简章,完成材料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对外公示。
“爱山东”APP淄川区学前教育招生信息填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6:00。拟填报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的幼儿家长请于6月27日下午16:00前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填报;无法通过网上填报的幼儿家长,请于6月27日8:30-16:00到意向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政策类人员子女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记,于6月23日9:00-16:00到淄川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将军路205号,办公楼305室,电话:5130281)进行现场审核。
(三)6月28日9:00——16:00,各幼儿园针对上阶段报名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线下进行补充报名登记,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不参与本阶段报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前期的摸底调研和论证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招生服务。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开通招生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违规收取押金等费用,原则上需按月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坚决杜绝跨年收费。幼儿园不得为抢夺生源,以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小学化”等违规办园行为作为宣传内容。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招生材料审核、录取、公示等工作,并留存有关资料。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幼儿园,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教体局监督电话:5130290 5130281
附件:淄川区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填报流程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1日
附件:
淄川区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填报流程
一、下载安装“爱山东”APP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爱山东”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

二、注册账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注册时请务必使用拟入园幼儿监护人的手机号进行注册,且确保报名使用的大产权房产或居住证、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等为该监护人所有)。

三、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四、填写报名信息
(一)点击首页左上角选择地址
将地址切换为【淄博市淄川区】,点击首页的【学前教育招生】,选择进入淄川区信息登记界面。

(二)填写幼儿基本信息
据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是否政策优待类人群子女,选择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平台会自动对监护关系进行核验,监护人2相关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只有一个法定监护人,监护人2信息无需填写。
特别说明: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家长可自主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


(三)完善户籍信息及房产信息
结合户籍类别文字说明,对拟入园幼儿户籍类别进行选择。户籍地址由数据接口自动获取。


(四)完善监护人房产信息情况
1.监护人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有大产权房产且已办理产权证的,可从房产信息列表中选择报名所用房产,上传幼儿出生证明及户口本相关页面清晰照片。完成后提交即完成所有报名流程。


2.监护人城区无不动产,请参照意向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填写现居住地。完成后提交即完成所有报名流程。
为保障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淄川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保障政策类人员子女入园。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子女(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就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扩大招生范围。
3.推行“幼随长”入园原则。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4.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
二、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
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规模及前期摸底调研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本园招生简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镇(开发区)幼儿园
各镇(开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在驻地中心校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简章须经中心校审核,向社会发布后组织实施。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6月22日前,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
(二)6月27日前,各幼儿园根据招生简章,完成材料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对外公示。
“爱山东”APP淄川区学前教育招生信息填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6:00。拟填报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的幼儿家长请于6月27日下午16:00前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填报;无法通过网上填报的幼儿家长,请于6月27日8:30-16:00到意向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政策类人员子女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记,于6月23日9:00-16:00到淄川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将军路205号,办公楼305室,电话:5130281)进行现场审核。
(三)6月28日9:00——16:00,各幼儿园针对上阶段报名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线下进行补充报名登记,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不参与本阶段报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前期的摸底调研和论证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招生服务。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开通招生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违规收取押金等费用,原则上需按月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坚决杜绝跨年收费。幼儿园不得为抢夺生源,以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小学化”等违规办园行为作为宣传内容。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招生材料审核、录取、公示等工作,并留存有关资料。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幼儿园,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教体局监督电话:5130290 5130281
附件:淄川区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填报流程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1日
附件:
淄川区局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填报流程
一、下载安装“爱山东”APP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爱山东”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

二、注册账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注册时请务必使用拟入园幼儿监护人的手机号进行注册,且确保报名使用的大产权房产或居住证、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等为该监护人所有)。

三、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四、填写报名信息
(一)点击首页左上角选择地址
将地址切换为【淄博市淄川区】,点击首页的【学前教育招生】,选择进入淄川区信息登记界面。

(二)填写幼儿基本信息
据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是否政策优待类人群子女,选择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平台会自动对监护关系进行核验,监护人2相关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只有一个法定监护人,监护人2信息无需填写。
特别说明: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家长可自主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


(三)完善户籍信息及房产信息
结合户籍类别文字说明,对拟入园幼儿户籍类别进行选择。户籍地址由数据接口自动获取。


(四)完善监护人房产信息情况
1.监护人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有大产权房产且已办理产权证的,可从房产信息列表中选择报名所用房产,上传幼儿出生证明及户口本相关页面清晰照片。完成后提交即完成所有报名流程。


2.监护人城区无不动产,请参照意向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填写现居住地。完成后提交即完成所有报名流程。
高青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一)招生对象
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中、大班转园插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就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报名所用有效房产信息为主要依据,实行划片招生(见附件1《高青县2025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服务范围示意图》)。
(三)报名条件
1.幼儿或幼儿监护人名下有城区房产。
2.使用幼儿祖(外)父母名下城区房产进行报名的,幼儿或幼儿监护人至少一方须与祖(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幼儿监护人或幼儿名下无房产,幼儿监护人在城区租房(需有正规租赁手续)、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房产依据。
(四)招生流程
2025年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招生报名,招生流程分以下三个阶段(见附件2《“爱山东”手机APP操作流程及其他说明》)。
第一阶段:信息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23日- 7月6日。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高青县”,用房产所有人(或在本县缴纳社保、经商的租房的幼儿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爱山东”APP,并进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学前教育招生”进入招生报名页面,进行信息填报。
系统将自动提取到该房产(或租房和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对应上传。
信息录入注意事项:
1.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材料。
2.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需要分别填写幼儿相应信息填报。
3.符合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子女在进行网上登记的同时持相关材料到高青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教体局办公楼二楼207室)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第二阶段:信息审核,具体时间为7月7日-7月9日。
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将对报名本园的信息进行梳理、审核。信息不全或有误者,幼儿处于“信息待完善”的状态,请家长关注“备注”中需完善的内容,根据提示,进行信息重填(重填后请联系意向幼儿园给予信息审核)或线下向报名幼儿园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信息审核期间,未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者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本阶段,请家长多关注报名情况,以防漏看信息。
第三阶段:录取,具体时间为7月10日-7月15日。
若幼儿园服务片区内报名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幼儿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依据“录取办法及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于7月10日电话告知未被录取幼儿家长,同时告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相关信息,家长进行第二次选择意向幼儿园,并于7月11日-12日到意向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各幼儿园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经县教体局确认后,7月13日-15日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办法及原则
1.幼儿园服务片区内,按照以下顺序录取:①幼儿监护人或幼儿名下有房产的;②符合相关条件的祖(外)父母名下有房产的;③符合相关条件的幼儿监护人租房的。
2.幼儿园服务片区内报名幼儿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未被录取幼儿家长选择第二意向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第二意向幼儿园以报名条件作为录取顺序的依据,不以报名顺序作为录取依据;服务片区内报名幼儿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空余学位可招收服务片区外意向报名幼儿。
3.同类条件幼儿不能全部录取时,则根据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务工、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时间长者优先。
4.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的适龄幼儿。
5.继续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大孩儿所在幼儿园优先录取同一直系家庭中的入园小班、托班幼儿。
6.县域内高层次人才、企业家、现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惠政策执行优先录取。
二、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
各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原则上不得跨镇招生。各学区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辖区实际情况,使用“爱山东”APP与城区公办幼儿园同步网上招生报名。7月15日前稳妥有序完成幼儿园招生工作。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为完善公办为主、民办补充、协调发展的学位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按照本《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招生报名,并与城区公办幼儿园同时段招生,不受划片范围限制。7月15日前确认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平稳。
2.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4.各幼儿园要及时开通招生服务热线,设线下报名通道,专人值班,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并通过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多渠道公开招生信息。
五、其他说明
1.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家长,请持有效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及其他有效材料(如:营业执照、租房证明、社保等)到意向报名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意向报名幼儿园负责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服从调剂。
2.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幼儿,可直接填报直系兄、姐继续就读的幼儿园。填报后,其监护人需持相应材料到大孩(现为中班、小班幼儿)所在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备。
3.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顺序按照“录取办法及原则”相关内容进行,7月15日前完成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提供电话无法接通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6973656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6973608
附件:1.高青县2025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服务范围示意图
2.“爱山东”手机APP操作流程及其他说明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3日







点击查看:高青县各幼儿园2025年招生简章
博山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明白纸 一、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各幼儿园不得拒绝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就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继续推行“幼随长”招生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第一阶段:有配套职能的幼儿园及政策优待类人群招生。
(1)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30日。
(2)报名对象: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居住的业主子女;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多孩家庭子女(入园小班)。
符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和政策优待类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入园资格。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如系统无法自动获取,请根据提示携带户口本、幼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房产证(网签合同)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请根据提示携带户口本、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幼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
高层次人才子女请携带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出示电子证明)、幼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
(4)审核确定入园资格:区教体局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取得入园资格。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名单。
(5)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入园资格名单。

2.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幼儿园招生。
在“博山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幼儿园及学位数。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5日。
(2)报名对象:第一阶段取得入园资格外的所有幼儿。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如系统无法自动获取的,请根据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意向幼儿园,由幼儿园专人指导进行线上报名。
(4)审核确定入园资格:区教体局组织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取得入园资格。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名单。
(5)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取得入园资格名单。

3.第三阶段:针对第二阶段电脑派位未取得入园资格的幼儿和托班幼儿。
(1)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30日。
(2)报名对象:针对第二阶段电脑派位未取得入园资格的幼儿和托班幼儿。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修改报名幼儿园,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根据报名顺序报满为止。各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确定入园资格。
(4)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取得入园资格名单。
三、重要提醒
1.禁止幼儿园组织任何考试、测查,禁止幼儿园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幼儿园不得收取押金,保教费按月收取。
3.幼儿入园前需经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4.未按时办理入园手续的幼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四、咨询与监督
招生信息平台:“博山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学前科 0533-4297289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533-4164117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一、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各幼儿园不得拒绝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就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继续推行“幼随长”招生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第一阶段:有配套职能的幼儿园及政策优待类人群招生。
(1)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30日。
(2)报名对象: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居住的业主子女;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多孩家庭子女(入园小班)。
符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和政策优待类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入园资格。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如系统无法自动获取,请根据提示携带户口本、幼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房产证(网签合同)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请根据提示携带户口本、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幼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
高层次人才子女请携带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出示电子证明)、幼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
(4)审核确定入园资格:区教体局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取得入园资格。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名单。
(5)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入园资格名单。

2.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幼儿园招生。
在“博山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幼儿园及学位数。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5日。
(2)报名对象:第一阶段取得入园资格外的所有幼儿。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如系统无法自动获取的,请根据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意向幼儿园,由幼儿园专人指导进行线上报名。
(4)审核确定入园资格:区教体局组织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取得入园资格。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名单。
(5)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取得入园资格名单。

3.第三阶段:针对第二阶段电脑派位未取得入园资格的幼儿和托班幼儿。
(1)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30日。
(2)报名对象:针对第二阶段电脑派位未取得入园资格的幼儿和托班幼儿。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修改报名幼儿园,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根据报名顺序报满为止。各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确定入园资格。
(4)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取得入园资格名单。
三、重要提醒
1.禁止幼儿园组织任何考试、测查,禁止幼儿园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幼儿园不得收取押金,保教费按月收取。
3.幼儿入园前需经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4.未按时办理入园手续的幼儿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四、咨询与监督
招生信息平台:“博山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学前科 0533-4297289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533-4164117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博山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计划名单(第一批)
来源:淄川教体、高青教育发布、博山教育体育发布
编辑:李冠群
一级审核:张君
二级审核:王璇
三级审核:许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