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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行区域有调整,《通告》解读来了!

2025-07-28 07:12:19 阅读量:

2025-07-28 07:12:19

为保障物流畅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

已于2025年7月20日正式施行

车辆禁限行区域有哪些调整

如何申领货车通行码

通告内容解读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通告主要内容


一、禁行区域

1.鲁泰大道(含)、世纪路(含)、裕民路(不含)、金晶大道(含)、联通路(含)、东四路(含)、昌国路(含)、原山大道(含)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2.姜萌路(含)、周隆路(含)、体育场路(含)、东门路(含)、棉花市街(含)、南下河街(含)、永安南路(含)、永安北路(含)、恒星路(含)、人民西路(含)、深圳路(含)、和平西路(含)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区域
黄河大道(不含)、金晶大道(桓台段不含)、和济路(不含)、傅山路(不含)、鲁山大道(不含)、昌国路(鲁山大道至东四路,含)、东四路(不含)、淄河大道(不含)、原山大道(昌国路以南段,不含)、周隆路(原山大道至滨台高速入口路段,不含)、周隆路(含)、正阳路(含)、米山路(含)、体育场路(含)、周隆路(含)、G309(不含)、原山大道(鲁泰大道以北段,不含)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路段:汇沣路(鲁山大道至东四路段)、昌城东路(汇沣路至昌国路段)。
附禁限行示意图如下:
图片
三、禁行区域管理规定
1.轻型货车(新能源轻型货车除外)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2.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3.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四、限行区域管理规定
1.挂车、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重中型货车每日6:00-23:00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
2.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全天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


城市快速路通行管理规定


城市快速路是指原山快速路、鲁泰快速路、宝山快速路、昌国快速路、金晶快速路、鲁山快速路,包括连接各快速路之间的道路、立交桥和上下桥匝道。城市快速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行人、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禁止在城市快速路通行。

2.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全天允许驶入城市快速路。

3.摩托车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

4.车辆高度不超过3米的客车全天允许驶入城市快速路。

5.车辆高度(含载物高度)不超过3米的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轻型货车),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未按要求密闭运输的,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

6.轻型自卸货车、车辆高度(含载物高度)超过3米的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轻型货车),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

7.大型新能源货车(含新能源牵引车、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

8.重型和中型货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



通行不受限制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含警用摩托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其他事项


(一)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可以拨打电话(0533)2880030对通告内容进行咨询。
(二)禁行车辆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或停靠的,须申请办理禁区通行码(证),申请办理通行码(证)方式如下:
办理方式一:登陆“交管12123”APP,切换城市到“淄博”进行申请。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ab.122.gov.cn)选择“山东省”进行申请,请申请淄博市内通行码,不得跨地市申请。
办理方式二: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管理大队和中队交通管理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特别提示:禁限行车辆进城须避开早晚高峰时段。申请通行码(证)时,允许选择的通行时间段为每日00:00-7:00,8:30-17:00,19:00-23:59。




来源:淄博交警

编辑:李冠群

一级审核:张君

二级审核:王璇

三级审核: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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