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开始预约!张店区民政局发布公告
9月16日
张店区民政局发布
关于2025年国庆节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关于2025年国庆节办理结婚登记的
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广大市民与国同庆、家国共喜的美好愿望,根据群众需求和上级要求,张店区民政局决定在2025年10月1日“国庆节”当天开展预约结婚登记服务,请当天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预约开通时间
9月22日上午9时。
二、预约方式
1、电脑端:登录“山东省民政厅”网站→“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
2、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搜“婚姻登记服务”,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
新人在预约时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成功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场办理。
三、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2、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完全自愿并共同到场。
四、结婚登记证件材料要求
1、男女双方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持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
3、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自带照片需是标准相纸证件照,不能修图,也可现场免费拍照或上传电子照片打印照片)。
五、工作时间
10月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张店区和平路与南西四路口西南角
咨询电话:0533-2150381(请于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电话咨询,如遇线路忙,请多拨打几次)
七、温馨提示
1、在选择登记机关时,务必点选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不要选择高新区巡回点;
2、预约审核成功后,请双方带齐预约时提交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凭预约通过短信或预约受理通知单按预约办理时间前往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
3、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门前无公共停车位,请合理选择交通方式;
4、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倡树文明新风。
张店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6日
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李冠群
一级审核:张君
二级审核:王璇
三级审核:许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