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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通知,这笔钱​要加倍发放!还有一个好消息

齐点淄博 2020-04-30 15:27:36 阅读量:

2020-04-30 1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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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淄博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关于发放2020年3月份
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以现行补贴标准为基础
提高当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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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社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市社保中心: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工作的函》(淄发改函〔2020〕7号)显示:2020年3月份淄博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为19.2%,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为7.9%,已经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1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淄价字〔2016〕132号)要求,现将淄博市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补贴范围

2020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待省厅失业补助金政策明确后补发。

二、阶段性补贴标准

以现行补贴标准为基础,提高当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即当月份失业保险金标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2。

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7.9%×2。一档1719×7.9%×2=271.60元二档1557×7.9%×2=246.01元三档1395×7.9%×2=220.41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此外

淄博市财政局网站发布消息

对淄博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每户提供1到3万元1年期的应急纾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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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撬动不低于3亿元贷款额度

强力支持小微企业“保生存”“促发展”

4月20日,淄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提供纾困贷款的通知》,支持淄博市正常纳税、缴纳社保费且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快融资、快复工,顺利渡过难关。


一是提供纾困贷款。由齐商银行对淄博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每户提供1到3万元1年期的应急纾困贷款总贷款额度不低于3亿元。


二是实行政策性担保。由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全额无条件担保,免收担保费


三是予以政策性贴息。市财政对小微企业纾困贷款利息全额贴息。


四是优化政策兑现方式。市级财税部门通过大数据手段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银行和担保公司采取绿色通道方式直接办理,原则上一个月内兑现到位


详情可在淄博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询或致电3887116、18753399967









来源:鲁中晨报
:张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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