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淄博集中整治!
市整治办要求9月底前
集中整治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
一店一牌
全面清零楼顶广告
今日记者获悉,市整治办日前印发《淄博市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门头牌匾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和建筑物外立面整治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门头牌匾要一店一牌,楼顶广告(含标志、标识)要全面清零。
01 门头牌匾整治聚焦一店多牌、规格不一、变相做广告等突出问题,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规范文字”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规范设置秩序。 市整治办要求,在临街建筑物一楼门楣部位紧贴墙面设置牌匾,宽度根据路面宽度比例设定,同一建筑物门头牌匾宽度、高度、厚度、底线应当统一。对于涉及多家企业、门店、单位的商业综合楼、写字楼,应在出入大厅内统一设置导示牌,无出入大厅或走廊的,由主管部门在建筑物出入口等合适位置,设置综合导示牌,坚决拆除综合导示牌以外的门头牌匾和各类牌匾广告。门头牌匾要美观大方,设置内容应不超过牌匾面积的70%,与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符,使用文字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除注册名称、图标外无其它广告内容,保持干净、清爽。门头牌匾周边原则上不保留流动字幕电子显示屏,要按照整体整治进度,同步拆除门头牌匾周边的各类电子显示屏。 02 户外广告整治聚焦楼顶、墙体广告、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门窗即时贴、围挡广告、临时性户外广告泛滥问题,按照分类治理原则开展整治,依法拆除各类乱设广告,坚决遏制户外广告杂乱无章的态势。 市整治办要求,楼顶广告(含标志、标识)要全面清零,墙体广告(含窗口广告、乱贴乱画)除商业街区或有规划手续的墙体广告外,原则上全面清零。全面排查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无许可手续的,依法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沿街店铺、写字楼、综合商业楼等利用门窗玻璃、橱窗玻璃、玻璃幕墙、外墙壁等部位张贴门窗即时贴广告,悬挂文字、图案、电子显示屏的,要进行全面清理。围挡广告原则上以公益广告为主,对侵入道路红线、占用绿化带、破损等围挡广告,要全部进行清理。要严格控制条(横)幅、彩旗(带)、巨幅、拱门、气球等临时性户外广告的设置,禁止设置过路横幅。 建筑物外立面整治聚焦沿街建筑物外立面缺乏整体规划、色彩规划,主题区块缺乏城市特色和立面破损、附属物凌乱等问题,统一进行设计规划和整治。 坚持规划先行。按照“一路一方案”的思路,采取不同的改造方法和设计策略,体现不同主题街区的不同风格,对重要改造区域进行样板式的全面改造。对破旧、污迹、损坏的建筑立面要集中进行改造。门面装修、装饰应符合整体规划,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要恢复原貌。外墙保洁要无破损、无污迹、无乱贴画、无乱涂刷。治理空中架设缆线。按照“强弱分设、横平竖直、入管入盒、标识清晰、包扎均匀、多杆(箱)合一,牢固安全”的原则,做到规范、整齐、有序,杜绝“蜘蛛网”现象。规范建筑物外立面附属物设置,对空调外机机罩要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设置,外挂高度基本一致。同时,对城市家具、城市雕塑、夜间亮化等同步开展规划、设计、整治。 03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5月至6月为边整治边规划设计阶段,7月至9月为集中整治、改造提升阶段,10月1日后为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阶段。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和加大监督,巩固整治改造成果,对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治理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强化后续管理,实行严格许可、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的总体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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