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通】房屋“居住权”来了!
最近民法典引出了一系列热议的话题,那么关于房子有两条特别重要的,一个就是住宅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期,这个其实没有什么太多新意,但第二条就特别有新意了。新增设了一个叫居住权的事儿,就这个房子现在可以设立一个居住权。
我举个例子,你比如说咱们的富翁马爸爸,他有一套房子,然后他通过合同给你设了个居住权,虽然这套房子不是你的,但是不管是这个房子现在的所有权,包括他卖给谁,这个房子你可以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一直居住,谁也抢不走。当然了比如说马爸爸说你只能在这住20年,你就可以一直住到20年,那么他说你可以一直住到死,那就看你的本事了,开个玩笑。
但是我的居住权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这就关系到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可能会遇到这么一个问题,所以一定要注意,尤其是二手房,之前我们二手房一般都看什么?第一个有没有看抵押对吧?你不管是抵到银行的还是抵到别的地方的,第二个看看有没有租约,因为租约是在买卖之前的,现在不光要看这两个,还要看这个房子有没有居住权,因为居住权是在所有权之前或者在交易之前的,如果你买了一个房子,一个二手房,这个房子上还带着30年的居住权,你即使把这个房子买回来,这个房子所有权是你的,你可以把它卖掉,但对不起,你不能住,这个房子,只能是居住权的人在住,所以这件事对于大家二手房的买卖可能会多那么一个需要关注的点,一般情况没什么影响,还是小心,谨防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