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继续免征!人社部门继续为企业送上“大礼包”~
齐点淄博
2020-07-22 0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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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了通知。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石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月、季、半年或者年来缴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可以继续缴费,缴费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值得注意的是,减免企业社保费不会影响参保职工权益和社保待遇发放。社保缴纳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不仅缴纳的比例不一样,各自分配的用途也不一样。个人缴纳的部分,会直接进入个人账户,缴多少就存多少,而单位缴纳的部分,是进入统筹账户,由国家统一调配。所以,对企业免征的社保费用,对个人并没有多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