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11个月!淄博将有大行动!
近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
淄博市启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四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由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局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分别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内容全覆盖面广
专项整治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为期11个月。整治的范围包括:一是全市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2010年1月1日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是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三是全市所有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中介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整治内容包括: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二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用地、规划、建设、施工、预售手续办理情况;三是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情况。
六个阶段有序推进专项整治
微信公众号:淄博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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