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上路!张店马上集中整治,家里有这种车的注意
齐点淄博
2020-09-24 15: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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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有代步车吗?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即将开展对代步车的专项集中治理,
继续加大对违法代步车的打击力度,
保障市民有个安全的道路出行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秩序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但作为交通工具的代步车,由于技术性能差、安全稳定性差,加之逆行、闯红灯、不各行其道、在机动车道随意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在道路上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一:2020年7月5日,徐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顺昌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世纪路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例二:2020年6月13日,葛某恒驾驶电动三轮车顺北京路路东侧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孝妇河沿河路路口,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车辆失控,与由南往北行驶的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赵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葛某驾车逆向行驶,行车未确保安全,经认定,葛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例三:2020年5月18日杨某某无证醉酒驾驶电动四轮车,顺湖光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下湖村路段时,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侧翻,车辆受损,杨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杨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老年代步车原本是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种,速度基本控制在5-10km/h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此类车不在车辆管理的公告范围之内,不能上牌、不得上路行驶。目前,道路上出现的所谓老年代步车是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自创的称谓,是以旅游观光车名义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其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老年人群体购买,其实质都属于超标的低速电动车。此类车辆性能、尺寸、外观与微型轿车极为相似,主要是靠蓄电池提供动力的方向盘、手把式三轮或四轮车辆。1.老年代步车车身宽度相对较窄,安全性能不稳定,在车速快、转弯急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车辆侧翻;2.由于国家对老年代步车没有统一的生产标准,因此各生产厂家制造的车辆安全技术无法得到有效确保,易埋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车身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钢梁结构;车身内部,先不说安全气囊和儿童安全座椅接口这些“高大上”配置了,甚至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安全带的重要性不用多说,即使在30km/h的低速行驶下发生碰撞,如果没有安全带的保护,车内人员也会受伤不轻,何况这种根本就不结实的老年代步车。老年代步车在实际的使用中,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接送孩子上下学,而车辆的安全配置中并没有儿童安全座椅接口的装置,儿童一旦乘坐便处于危险当中。老年代步车的刹车构件多采用报刹设计,比较单薄,零件容易损坏,尤其是刹车线容易断裂,故障率高。因此,老年代步车的刹车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这对于反应慢的老年人来说非常危险。老年代步车车身外壳用的不是钢材和铝材,一般以玻璃钢、塑料、铁皮为主,防撞强度很低,15km/h的时速便足以使其四分五裂。有些老年代步车的电池被安置在驾驶员座椅正下方,与车厢之间没有阻燃材料,一旦电路出现问题对于车内人员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有的代步车电瓶隐藏在后备厢的地板下方,不过与车厢之间也没有特殊的隔热层或者阻燃材料,如果由于电路问题造成电池组起火,那么殃及整个车辆也是在所难免的。为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请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并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老年代步车”的大多是年龄大的中老年人,未经过驾驶技能的培训,交通法律法规缺乏,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不仅自身带来安全隐患,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危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子女也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因为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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