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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12月1日起,张店停止办理这种优待证!

2020-10-19 14:56:06 阅读量:

2020-10-19 14: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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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速看!
自12月1日起,
张店区实行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

Q
听说以后老年优待证不办了!
A

是的。

2020年12月1日起,停止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Q
那岂不是还没办证的老人以后就不能享受老年优待政策了?
A

不是的!

取消办理《山东省老年优待证》是为了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同等享受诸项优待政策。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20〕192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办理《山东省老年优待证》,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的诸项优待政策。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6日





来源:今日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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