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万!淄博首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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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目前淄博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实现统一纳入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实行公告、交易、成交、公示等环节一体化管理,在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基础上,将有效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城市发展用地指标保障,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增资扩产,为淄博市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点”。
今年以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落实“一号改革工程”,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是本职本分”的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保障,拿出“硬实招”,打好“组合拳”,实现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更大突破,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注入了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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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7日,经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同意,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县(市、区)。
33个试点县(市、区)名单
北京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北流市、海南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平罗县、新疆伊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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