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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取消年龄上限!今天起实施

齐点淄博 2020-11-21 10:01:57 阅读量:

2020-11-21 1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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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20年11月20日起,淄博市全面推行公安交管“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此次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
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
包括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等


推行“异地通办”方面4项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上述措施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方面5项


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这些措施进一步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深化“网上服务”方面3项


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交警支队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

快跟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减轻群众负担。

便利二手车出口
一是便利临牌核发。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便利转移登记。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在异地收购机动车的,可以在机动车原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减少企业两地间往返,降低交易成本。

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
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优化检验周期
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年-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该措施实施后,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有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提示:
一是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二是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
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这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既便利老年人考领驾驶证,又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

优化大型客货车驾驶证申领条件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

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近体检。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及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助推稳就业保民生,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试点开展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纸质凭证,进一步减手续、减环节,优化营商环境。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足淄博实际,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贯彻实施工作。他们先期完成对全市公安交警、辅警实施12项改革新措施的集中培训工作,并抽调科技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运维队伍,保障12项改革新措施信息系统升级。

同时,交警支队积极对接市卫健委、交通运输局等主管部门,推进落实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等服务新举措。

为推行新措施,交警支队依托“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和全市交警服务窗口,通过刊发宣传稿件、发放“明白纸”和宣传折页、设置宣传展板以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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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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