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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这些道路、时段,鲁C限行

齐点淄博 2020-12-10 15:22:02 阅读量:

2020-12-10 1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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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晚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

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

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

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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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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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山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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