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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开展新一轮巡察!要去这12个部门(单位)!

齐点淄博 2020-12-11 14:35:28 阅读量:

2020-12-11 14: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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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十二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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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区委成立5个巡察组于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下旬,开展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目标考核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新世界商业街管理办公室、区产业转移办、淄博新区建设发展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等12个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根据需要可延伸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公安系统开展市区联动提级交叉巡察。


二、巡察内容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看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看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庸懒散慢拖瞒”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的情况等。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看被巡察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否严格选拔培养中层干部和年轻干部;是否存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是否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


 4.加强对巡视巡察等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集中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等。


 5.其他需要巡察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巡察工作结束自行终止。


三、举报方式


联动巡察组
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公安系统开展市区联动提级交叉巡察(待市公布后另行发布)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产业转移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淄博信息工程学校
举报电话:18005330702

电子邮箱:zdqwxcer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50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新世界商业街管理办公室、区委编办、区目标考核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18053375082

电子邮箱:zdqwxcsan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50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大数据中心

举报电话:18053375085

电子邮箱:zdqwxcsi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50号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淄博新区建设发展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总工会

举报电话:18005330703

电子邮箱:zdqwxcwuzu@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50号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中共张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来源:今日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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