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淄博这些医疗服务价格即将调整!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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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地方事业局,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部分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全市执行(见附件1),暂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障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对修订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2)及可另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见附件3),各区县医保分局要及时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三、各医疗机构收费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方便患者比对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1 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淄博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具体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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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表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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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可另收费
一次性医用耗材修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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