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最高10000元!淄博严打这种行为!
2月23日,淄博市商务局官网发布《关于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下称《通告》)。为鼓励公众参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淄博市范围内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进行奖励。
按照《通告》要求,举报范围包括:私自开设黑加油站、黑窝点行为的;车辆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擅自设立自用加油站点和加油设备设施(自备油罐、自备油库、撬装加油站、简易加油机等);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无票销售、变票销售等税收违法行为;山东省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中列明的其他行为;涉及成品油领域安全、环保及污染行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举报电话: 3168310;
电子信箱: zbsswzhzfzd@zb.shandong.cn;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86号;
邮编:255000
微信公众号:淄博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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