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区都会要求业主交一笔装修押金,大多都是几千块钱,怕的就是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对小区的公共财物造成损坏,刚买了新房子的高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认为这笔装修押金是不合理的,因为短期内自己并不打算装修居住,可是迫于无奈,他还是把这笔钱给交上了。这钱究竟收的是否合理呢?记者也见到兰雁大道的一诺阳光鑫城小区的高先生......
《新生活》律师团 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媛
如果说业主在物业服务公司,在履行服务合同时,对房屋装修押金有明确规定,如果不交装修押金业主无法收房的话,那业主需要缴纳装修押金,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物业公司则不能以交维修押金,拒绝向其交付房屋,这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通常物业服务合同里面,并没有对这个装修方面,有这个硬性的规定,就说我们必须要交装修押金,这个还是要视个别情况进行鉴定。
记者了解到,物业公司收取押金,是为了尽量避免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而业主在装修结束后,如果没有对公共财物造成损坏的话,可以拿着装修押金的收据,要求物业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