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冠疫苗接种人数突破2000万
目前,我省日接种能力已由3月中旬的15万剂次提升到130万剂次以上。自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把接种能力提升作为重中之重,加速扩点挖潜,增设接种点位并严格规范管理,将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畴,通过在医疗机构增设接种单位、在体育馆和展览馆设立大型临时接种点、成立“流动接种队”等方式迅速提升接种能力。针对部分定点接种门诊面积难以满足大中型单位接种的实际情况,预留专门时间安排到大中型临时接种点接种,并组织“流动接种队”进工厂、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上门提供接种服务。截至5月8日,全省共启用4020个接种点,其中常规接种门诊2914个,临时接种点1106个,另有672处已建成待启用接种点。
提高疫苗采购效率,确保疫苗供应跟上需求步伐。在接种第一阶段,省级财政垫资3.7亿元作为疫苗采购周转资金。在接种第二阶段,医保基金预付3个月疫苗采购费用,确保“有钱购苗”。为多渠道争取供应支持,我省有关部门与疫苗生产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日常协调机制。
同时,我省以信息化为抓手,精准调拨分配疫苗。借助信息化平台,紧盯疫苗供需对接、交通运输、流转配送、存量调剂四个关键环节,并通过省市一对一精准对接,建立疫苗运输绿色通道,协调厂家直接将疫苗配送至市级,提高疫苗运输效率,缩短流转时间。
疫苗质量事关人民生命安全,为保证疫苗供应安全可追溯,我省打通了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全流程把控。在疫苗储存环节,督促疫苗配送企业将疫苗生产、入库、出库等数据完整上传到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建立完整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在疫苗运输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教育,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在疫苗使用环节,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将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