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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路边捡到猛禽 居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齐点淄博 2021-10-20 09:38:02 阅读量:

2021-10-20 09:38:02

2021年10月16日17许,山东省齐都公安局北区分局康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求助称,在临淄辛店街道办康平社区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鸟的左侧翅膀受伤,无法抬起。民警初步判定该受伤的鸟已经无法自我生存,于是先将这只受伤的鸟带回了派出所。

民警通过查询得知,这是一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别名红鹰,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呈现两性色型有较大差异,这在鹰中是罕见的。雄鸟头蓝灰色,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具三角形黑斑;腰、尾上覆羽和尾羽蓝灰色,尾具宽阔的黑色次端斑和白色端斑,眼下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下体颏、喉乳白色或棕白色,其余下体乳黄色或棕黄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斑点。雌鸟上体从头至尾棕红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横斑,下体乳黄色,除喉外均被黑褐色纵纹和斑点,具黑色眼下纵纹。脚、趾黄色,爪黑色。一般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以大型昆虫、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为食。呈现两性色型有较大差异,这在鹰中是罕见的。雄鸟的颜色更鲜艳。


民警在给这只受伤的鸟提供水和食物时发现,这只鸟虽然受了伤,但精神状态较好,眼睛炯炯有神,仍保持着高度警觉,民警给它喂食生肉时,它总会非常警惕地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开始进食。

随后,民警立即电话联系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临淄区自然资源局。10月17日7时30分,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平派出所查看红隼受伤情况,初步判断这只红隼可能是在飞行途中受到撞击后不慎摔伤了左侧翅膀,表示这只红隼会在救护中心接受精心护理,待伤情恢复后就可以重返大自然。在办理完野生动物接收手续后,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感谢民警和市民携手及时救助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警方提示:遇到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要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如果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可联系动物保护部门,或者拨打110报警求助。此外,所有野生动物均不允许个人饲养,尤其是国家保护动物,非法捕猎涉嫌刑事犯罪!

(通讯员: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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