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起,暂停!淄博这里重要提醒
4月12日下午
淄博医疗保障发布重要提醒
18:00起,医保信息系统停机!
淄博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于2024年4月12日18:00起停机进行省集中工作,4月16日8:30系统恢复服务。 期间暂停全市医保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医保结算,异地就医,掌办、网办等相关医保业务。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购药就医安排。 感谢广大参保人的理解和支持,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此前
淄博医疗保障发布
淄博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按照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淄博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6日进行省级数据和业务系统集中,届时将暂停全市相关医疗保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停止服务时间:4月12日(星期五)18:00时起。 恢复服务时间:4月16日(星期二)08:30时起。 系统省集中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障所有业务,包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定点医院、药店、门诊等机构的医保结算系统;异地就医系统、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系统;医保线上服务平台(含掌办、网办系统);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其他和医保系统相关联的信息系统。 系统省集中停机期间出入院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其相关信息,待系统省集中完成后进行补录结算。 异地就医业务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停机期间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补办备案的,由各经办机构登记患者信息,系统恢复后按规定为其办理备案或补办备案,方便患者联网结算; 二是已备案但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或在停机期间出院未能及时备案的,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系统恢复后到就医地联网结算或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停机期间,全市具有门诊慢特病申办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受理门诊慢特病申报业务,严格执行办结时限,待系统省集中完成后集中在线确认、登记认定结果。期间,对于通过认定的参保人员,暂按慢特病人员管理,可先全额交纳取药、治疗费用,待系统省集中完成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停机期间,暂停网办、掌办业务(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和微信“淄博医保”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查询、申领和使用,待系统省集中完成后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来源:淄博医疗保障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姚璐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