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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未成年人到多家娱乐场,进行有偿陪侍!孙某某淄博获刑

齐点淄博 2024-06-02 14:51:12 阅读量:

2024-06-02 14:51:12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孙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13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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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某组织女性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活动,并从中抽成获利。被告人孙某某组建微信群对陪侍人员进行管理,安排陪侍、结算工资等。


2023年1月22日至5月10日期间,被告人孙某某组织3名女性未成年人齐某某、杜某某、任某某到临淄区多家KTV等娱乐场所进行多达300余次的有偿陪侍服务,被告人孙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1300元,已缴至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组织3名女性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服务,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作用、情节、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惩治与普法教育同步推进、靶向发力,在严厉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善用有解思维,将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有机融合,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淄博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姚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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