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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淄博一地最新通告

齐点淄博 2024-07-29 15:05:57 阅读量:

2024-07-29 15:05:57

日前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关于加强萌山水库水域生态保护

严厉打击偷盗渔业资源、野生动物

及擅自游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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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萌山水库是淄博市重点中型水库,水库水体按照国家地表水三类水标准实施保护。为切实加强萌山水库的保护管理,防治水体污染,发挥水库防洪、供水和生态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水库生态保护严厉打击偷盗渔业资源及擅自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毒鱼、炸鱼、电鱼、畜禽养殖、网箱养鱼、捕猎野生水禽、擅自捕鱼等活动;


二、禁止餐饮酒店、超市等违规收购、销售水库水生野生鱼类、水鸟类等;


三、禁止破坏护岸林、水源涵养植被;


四、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禁止进行水上训练、比赛、游泳等活动;


五、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从事餐饮服务、摊点经营等活动;


六、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禁止船舶航行、停泊或作业,以及系固浮动设施。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关于萌山水库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萌山水库管理中心:6884030

周村区人民法院:6887866

区公安分局:11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03002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882331

特此公告。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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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文昌湖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张姝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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