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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开展首次确权登记!

齐点淄博 2024-09-05 16:05:13 阅读量:

2024-09-05 16:05:13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开展涝淄河等6条河流的

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淄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淄博市涝淄河等6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6个水流登记单元,分别是:涝淄河,流经淄川区、临淄区、经开区、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三龙排沟(卧龙河),流经高新区;漫泗河,流经淄川区、经开区;焕然河,流经文昌湖区、经开区;白泥河,流经周村区、文昌湖区;新区防洪河,流经张店区、桓台县。河流结合河道管理范围线、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确权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在市政府领导下协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具体工作中,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区(县)清单

图片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来源: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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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梁艺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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