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店明确了!一经发现,严厉惩处!

2025-07-10 16:50:02 阅读量:

2025-07-10 16:50:02

7月7日,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网络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告知书,

有些行为不能有,

一经发现,

将依法公开曝光并严厉惩处。


各网络培训机构: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培训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现就规范经营行为告知如下:



一、严守资质合规要求













依法取得办学许可或备案证明,并在经营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服务协议等信息,确保证照齐全、真实有效。



二、禁止虚假宣传误导













1.不得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机构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不得虚构用户评价、伪造成交量、利用“水军”刷单炒信。


3.不得通过红包、卡券等诱导用户作出指定好评或隐瞒不利评价。



三、规范培训内容与收费













1.学科类培训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非学科类培训不得超范围经营。


2.明码标价,不得实施“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3.制定公平合理的退费规则,明确退费流程、时限和标准,不得限制消费者合法退费权利。



四、保障数据与交易安全













不得非法获取用户数据,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交易(如限流、屏蔽、搜索降权等),不得强制捆绑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五、强化内部合规管理













1.完善师资审核、课程质量管控、售后服务等制度。


2.主动排查经营风险,对投诉集中问题及时整改。


3.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数据、接受问询及检查。



六、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在平台页面显著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退费协调。



七、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













不得编造传播竞争对手虚假信息,不得通过恶意批量下单退货、触发平台惩罚机制等手段破坏他人正常经营。


请各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维护网络培训市场秩序。本告知书发布后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公开曝光并严厉惩处。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来源: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若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删除。

编辑制作:梁艺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