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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交警源头管理整治移动污染源

齐点淄博 2020-08-27 17:15:28 阅读量: 来源:淄博综合广播

2020-08-27 17:15:28

随着“打响蓝天保卫战”的深入推进,移动污染源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积极组织警力向各物流、运输黄色预警企业下达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从源头管理,排查隐患,推动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针对企业重点车辆存在有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要求预警企业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制和驾驶员安全教育体系,严肃责任追究,提高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全面降低隐患风险系数。同时结合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警示驾驶人员遵章守法,安全第一。


案例一:2020年8月10日12时许,驾驶人傅某某驾驶鲁CL****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冯北路鲁泰大道路口时,因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不足5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2020年8月25日该驾驶人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2020年8月22日23时30分许,驾驶人李某某驾驶鲁GY****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临淄大道与冯北路路口时,因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2020年8月26日该驾驶人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2020年8月23日23时许,驾驶人陈某某驾驶鲁S0****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张店区湖罗路金泰物流园路段时,因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2020年8月26日该驾驶人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四:2020年8月24日23时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鲁EB****重型拦板货车行驶到张店区湖罗路与南外环路口时,因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2020年8月26日该驾驶人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通讯员:杨丽 袁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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