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汽车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注意啦!
许多车主存有一个误区,以为拿着汽车证(A、B、C)就可以驾驶摩托车。然而,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拿着汽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是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重新进行科目一回炉考试的处罚,同时持有A、B证的还将面临降级的处罚。
拥有汽车驾驶证,若想驾驶摩托车需带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办理增驾业务,即进行体检(40元)、照相(20元)、考试(摩托车科目一至科目三,410元),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后才能上路。
近期,沂源交警持续加大对摩托车和电摩无牌无证的查处力度,提醒摩托车主一定要及时购买车辆保险,到辖区车管所及各乡镇交警中队(南麻、鲁村、悦庄、东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并到车管所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牌证齐全、佩戴头盔,安全文明上路行驶。(冯长冰 何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