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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拆!拆!淄博这里开始了!

齐点淄博 2020-11-16 11:36:38 阅读量:

2020-11-16 11:36:38

为有力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

近日

沂源县张家坡镇政府、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等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70余人进行联合执法

对张家坡镇内一处占用耕地违建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2020年9月初,张家坡国土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巨石崖村徐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轻钢棚仓库,当即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经镇村干部多次做思想工作,宣传农村建房新规,徐某同意配合将违建房屋拆除,此次共拆除违建面积约480平方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沂源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建房“八不准”的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摸排和宣传工作。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作用,采取“网格员+大数据+现场勘查”模式,实行分层级、定人员、包区域责任制。根据卫星图斑定位,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台账式跟踪管理,所有图斑范围耕地必查、不留死角,严格执行“八不准”和“六个一律”,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实行“零容忍”,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摸清底数、核查图斑10510个,上报图斑7534个。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制作宣传海报、明白纸挂历50000余份,宣传横幅400余条,深入全县田间地头进行宣传。综合运用“村村通”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明确的农村建房“八不准”等重点内容层层传达到村组、到农户、到用地单位,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内容,动员广大党员融入到宣传工作中,在宣传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摸排存量与遏制新增统筹安排,互促并进,充分利用沂源县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契机,借鉴“大棚房”问题和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贯彻“八不准”通知精神和《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要求,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就在11月6日

淄博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

关于全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0年至2022年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合法建房用地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摸排范围和类型
本次整治摸排范围和类型是,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手续的房屋。包括住宅类,公共管理和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计三大类。

各阶段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是2020年年底前,排查摸清乱占耕地建房的基本情况,登记的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向村民公示,请村民监督。
第二阶段是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省整治方案要求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违法状态。
第三阶段是2022年下半年,检查复核,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整治工作责任和要求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区县政府负主导责任,负责对镇村进行培训、指导并对清查整治内容质量审核把关;镇、村级负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清查整治工作落实。
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失责失职、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新发生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房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拆除复耕到位,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到位。
特此通告。
淄博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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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沂源、淄博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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