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照省局相关规定,市医保局出台多人混合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即:5个样本混检检测费用为30元/人次,10个样本混检检测费用为20元/人次,不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单个人员检测仍执行原标准,即: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60元/人次,严重危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25元/人次,检测试剂单独收费。
同时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提供采样服务,并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
此标准自2021年2月11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